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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高招规定 预留计划不超过1%

2010-03-29 14:18:50  来源: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文章作者:匿名

  安排跨省招生的高校,预留计划不能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前天,教育部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高考时间仍安排在6月7日、8日和9日三天。


  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


  新的招生规定中明确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由于2008年我省曾实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所属高校其他专业在同一批次录取,但由于中外合作专业录取分数线较低,很多高校没有录取,因此2009年我省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统一调整到了本科三批录取,但至于今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在哪个批次录取,还需省招考院较终确定,但教育部规定,如果高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招考院应事先与高校协商一致后,再向社会公布。


  另外,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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