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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近日,上海静安教育发布了2017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对口、特长生、招生计划、民办招生计划、各校师资等公开信息,下文上海爱智康小编搜集整理了2017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供参考。
2017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2017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信息汇总)
根据市政府沪府发[2011]7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教委沪教委基[2017]2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2017年静安区教育局将在全区开展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定下述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申请材料
(一)小学入学
1.申请人户分离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并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应持有在2017年4月23日前由静安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二)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应持有在2017年4月10日前由静安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三、日程安排
3月15日 静安教育信息网公示本《实施细则》
4月1日-10日 初中入学:确需回居住地入学的孩子,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孩子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月27日 小学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原件、《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小学入学报名验证手续。
6月30日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受理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四、小学入学报名验证地址与时间

五、注意事项
申请在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的主要对象为:实际居住静安区的外区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兼顾本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其他
静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小学:56630990-2172
中学:56630990-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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