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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学政策要领!2016年小学早已经结束,很多孩子和家长此时已经为2017年小学做准备了。大家只有对小学有足够的了解,才能进入理想的中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年小学政策要领!希望对参加2017年小学的孩子有所帮助!
2017年小学政策要领
现将北京16区小学入学要求整理汇总,其中包括京籍与非京籍两类,大家也可根据自己所在区县对好入座哦~
01、海淀区
京籍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学员(需提供孩子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在京暂住证、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非京籍
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小学学员,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居住,符合“五证”审核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
审核条件包括:家长(至少一方)在北京参加社保、父母同时具有海淀区暂住证、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02、西城区
京籍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学员;
(2)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具有本市户籍的非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学员;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学六年级应届学员。
非京籍
2015、2016年非京籍入学要求教委没有公布,可以参照2014年准备。
非京籍分配入学要求法定监护人按照西城区教育诊断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由西城区教育诊断中心和实际住所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审。
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入学批准书》并由法定监护人登录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在京籍适龄儿童招录完毕后根据实际住所地和各学区学位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分配入学。
03、朝阳区
京籍
凡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孩子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县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孩子均须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非京籍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且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孩子,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孩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须提供至少一方在我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助力明)、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交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04、东城区
京籍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县的小学学员,可自愿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县入学,入学手续按市教委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非京籍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在东城区暂住证、全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入学材料审核申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联审后,教育招生诊断中心义教办为其安排入学。
05、丰台区
京籍
具有本市户籍的本区小学学员,应当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非京籍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06、石景山区
京籍
具有本市户口的小学学员,按照对口入学和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到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非京籍
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学员仍需在我区继续接受初中教育,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缴纳社助力明。非本市户籍的小学学员可以自行联系在我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选择回原籍升入初中,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符合我区相关规定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07、通州区
京籍
本市户籍的小学学员,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孩子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入初中。区教育诊断中心使用全市统一的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分配入学。
要求回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的小学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区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将“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申请表”交回就读小学。
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我区乡镇地区需返城的小学学员参照以上程序办理手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诊断中心负责。
非京籍
非我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学员按照《2016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开具在京就读证明。
非我区小学毕业且已在我区开具在京就读证明的,和在我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小学学员到我区中学联系就读。
2017年小学政策要领!为大家介绍好了,希望以上的介绍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的话,请直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4000-121-121!有专业的老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