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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区教育诊断中心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孩子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孩子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直升意愿。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孩子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孩子直升意愿征求截止日。
按照闵行区“六年级”的相关要求,请孩子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完成六年级信息登记表的填写、核对和确认等工作。
(二)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孩子,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诊断,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孩子,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孩子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3日。
(三)公办初中入学方式
闵行区公办初中学校以“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孩子对口入学;同时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等方式安排孩子入学。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学员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孩子。
(四)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毕业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区教育诊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闵行区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孩子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功课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孩子就读告知书》。
(五)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符合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孩子,如需在闵行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诊断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由区教育诊断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原则
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闵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实施同步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简章与要求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在3月19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优先开展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诊断、测评、学科训练、删掉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布的简章及公告实施招生工作。
(三)网上报名与志愿
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孩子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孩子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四)录取程序与时间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4月22日-4月23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8日-5月19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并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并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对于需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计划,其电脑随机录取产生结果为预录取,教育行政部门可组织对预录取孩子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五)入学告知与其他
5月20日起全市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孩子按照学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先进批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学员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孩子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小一至小五年级期末试题答案